塔筒防腐質量控制措施
發布日期:2025-9-29 7:40:28 人氣:0 欄目:行業動態
塔筒防腐原材料質量控制
建立嚴格的原材料進場驗收制度,所有用于防腐施工的涂料、稀釋劑、固化劑、噴砂磨料、密封膠等原材料,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、質量檢驗報告、產品說明書等完整的質量證明文件,且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設計要求。
對進場的原材料進行抽樣檢驗,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涂料的附著力、耐腐蝕性、干燥時間、固體含量等性能指標以及噴砂磨料的粒徑、硬度、清潔度等指標進行檢測,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加強對原材料儲存過程的質量控制,原材料應存放在通風、干燥、陰涼、避光的專用倉庫內,按照材料的種類、規格、型號進行分類存放,并設置明顯的標識牌。涂料、稀釋劑、固化劑等易燃、易爆材料,應單獨存放,并采取嚴格的防火、防爆措施,嚴禁與明火、熱源接觸。
定期對庫存原材料進行檢查,查看材料是否出現變質、過期、受潮等情況,若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處理,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。